台北故宫院长吴密察。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刘宗龙 摄
台当局“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19日举行“台北故宫博物院近来作为是否符合公共性?”公听会,就寄存办法的变革等问题,邀请学者专家进行讨论。
台北故宫院长吴密察称台北故宫典藏的质量很丰富并不需要以私人寄存的方式来弥补典藏。
吴密察说,台北故宫寄存办法的变革是为了“符合博物馆的公共性”,将以捐赠为前提的方式进行寄存,执行上分成两种方式:一是合约到期后即启动捐赠的审查程序;另一是在合约期满后确认寄存人同意捐赠,启动审查程序,若无捐赠意愿则由寄存人取回。
台湾政策研究基金会教文体育组召集人陈学圣认为,吴密察的说明,让人不解为何历经8任院长都相安无事的制度如今却“崩坏”,寄存制度被院长视为只是沦为有钱人的仓储?
还有多位学者均指出,博物馆应以公共性为目的,一旦做出决策,影响的不只一代人更是后代子孙参与或接近文化艺术的权利,即便是以捐赠为前提的寄存,都应有相互信赖与尊重的过程。
东吴大学社会系副教授刘维公则提醒,以捐赠角度看,重要文物要求捐赠在实务上可行性非常低,一旦文物迁出,再拿回来或借展的成本会超乎想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